發表日期:2018年11月09日 閱讀:0次
公安部發布的《公安機關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規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制定的《具有社會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安全評估規定》也將于2018年11月30日起施行。
為進一步做好對上述規定的宣傳和貫徹執行工作,北京網絡行業協會于2018年11月8日下午,在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組織了數十家會員單位企業及相關行業企業近百人參加《公安機關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和《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安全評估規定》兩項新規的培訓會。會上邀請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法制處的領導到會對兩項規定進行了全面解析。
通過培訓使參會單位深刻理解到,兩項規定的實施,將進一步加強對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和相關新技術新應用的安全監督管理,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活動,全力維護政治安全和網絡秩序,全面深入推進互聯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法制化、規范化,對公安機關、網信部門正確履行職責、規范執法行為、保障程序公正、防范執法風險、提升互聯網安全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義,而對規定的正確解讀和貫徹執行,無疑對企業今后的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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